>
抗震支架设备设计规范
1、对坐落抗震支架设防烈度为6的区域除甲类修建以外的机电工程设备,可不作抗震核算。
2、假如室内给水、热水、消防管的直径,需要设置大于或等于DN65、抗震支架应设置在与8章的要求一致时,悬吊固定。
3、机电设备不该设置在或许导致其运用功用发生障碍等二次灾祸的部位;关于有隔振设备的设备,应留意其激烈振动对衔接件的影响,并避免设备和修建结构发生谐振现象。
4、8度、9度以上高层修建的给排水笔直管应采纳线性长度大于50m的抗振办法,当直线长度超过100m时应采纳抗振办法。
5、修建物在8度、9度范围内的水泵及其他设备应配置防振根底,并应固定在固定位置上,并核算和确定限位设备。
6、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牢靠衔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地震力为首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衔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7、管道不得穿越抗震缝。跨过时,应在抗震接头两边装置柔性管接头,或在抗震接头处设置"门"弯或伸缩缝。
8、锅炉房、冷却机、横向和纵向地震支撑管的传热站应牢靠,蒸汽水管共用或直径300毫米或以上的单宜运用门式地震汽水管道架;矩形截面面积大于或等于0.38 m2,直径大于或等于0.70米的风道可用作抗震水蒸汽,设置和汽水管道抗震规划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
9、抗震支吊架不该限制管线热胀冷缩发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规划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则。
10、防烟风道、事端通风管道及设备应选用抗震支吊架。条(强)气的一部分:
11、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的抗震支吊架侧向间距为12m,纵向间距为24m。
12、用不小于25mm应规划为抗震规划的一个内部直径的管道;
13、燃气管道通过隔离层时,应设置阀门和封闭阀,设置地震传感器、地震传感器和截止阀联锁设备。
14、抗震支吊架厂家所生产的抗震支吊架各部件(包括槽钢、衔接件、弹簧螺母)除工厂自检外,每批次产品应送国家检测机构进行力学测试,以确保结构。
15、除直径在200毫米及以上的管道外,热镀锌钢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选用焊接办法。直径为200毫米及以上的钢管,于装置完成后,须进行二次热浸镀锌施工。 跨过楼宇伸缩缝的管道选用金属波纹管道伸缩器衔接。
16、在修建高度超过50米的修建物中,应根据修建物的抗震要求,在恰当的间隔处设置输气管道。
17、管道如装设/显露于能令管道系统结冰的环境底下,供给保温材料以及电伴热,避免管道受损坏而影响系统操作。
18、重要的电力设备能够依照设防烈度的强度规划,但不该再添加8度或以上;
19、抗震设防应为配电管进行的电气管道的重力大于或等于60mm内径的重力,这等于150n /米;
20、应设置屋顶上的共用天线,以避免在地震后对设备或其部件形成损害的防护办法。条(强)
21、抗震支架应和结构主体牢靠衔接,当管道穿越修建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销售部:15716892583
电话:0317-8258598
联系人:张经理
邮箱:734856635@qq.com